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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和社区医院建设须加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品创智慧建站公司     发布日期:2020-11-01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社区医院建设视频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在会上指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社区医院建设,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加快推进两项工作,推动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王贺胜指出,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方向正确,力争达到预期目标,要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为此,三部门已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聚焦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监测工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社区医院建设视频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在会上指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社区医院建设,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加快推进两项工作,推动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

王贺胜指出,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方向正确,力争达到预期目标,要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为此,三部门已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聚焦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监测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县域医共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地要紧扣“紧密型”标准,推动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围绕监测指标,努力实现医共体建设的改革目标;强化部门协同、资源下沉、群众受益,确保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要深刻认识社区医院建设是加强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必然选择,准确把握社区医院建设的内涵。

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指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的发布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大力支持、全力配合、深度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李滔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共体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减轻医共体垫资压力,年底根据协议完成情况和医保绩效考核情况等予以清算。制定适宜的结余留用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结余留用资金,年度清算后留给医共体内统一调配使用,让医共体能够把结余资金用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履行好基金监管使用的责任,加强对医共体医保费用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坚持“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严格做好费用审核;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首席记者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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